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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表多桩还是各自报装:老旧小区三种模式的容量与电费账

同一个小区,同样一台变压器,业主的账单和运营方的收益却可能完全不同,差别往往不在设备,而在选了哪条路径。老旧小区的容量就那么多,逐户单独报装这条路很容易走进死胡同:谁先装谁占额度,后来的业主只能排队等增容,而增容的钱和工期又没人愿意出。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时,把这件事拆成了三种可选模式,并且给每一种模式配了明确的容量口径与电费口径——自主安装享受合表电价、几户共享一组容量同样享受合表电价但不得对外经营、公共设施按新增车位不低于10%的比例由第三方投资建设。这份答复的价值在于,它把老旧小区充电这笔账从"能不能装"换成了"按哪种方式装更划算"。烟台老旧社区数量多、冬季负荷又高,这套先定模式再算容量的顺序值得直接借用。

四、鼓励充电设施市场化运作  我市印发了《南通市居住社区智能有序充电设施统建统服实施方案(试行)》,引导市场主体开展充电设施统建统服项目建设,鼓励全市范围内符合建设条件的既有居住社区全面推广“统建统服”充电设施建设;自身客观条件不满足的居住社区推行周边配套充电设施“统建统服”。供电部门积极响应,落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房产测绘服务等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优化小区充电桩接入整体方案,实施集中表箱一次安装到位,解决后续项目接入难题,更高效便捷服务小区居民充电业务。  五、推进主城区老旧小区加装充电设施  我市主城区制定了《崇川区老旧小区加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实施方案》,明确了3种模式,第一种是老旧小区经改造后,对新增车位进行改造、规划、公示,仅在此车位可以安装充电桩,小区管理单位(如社区或街道)可将规划的车位租赁给业主使用,业主也可申请自主安装充电桩,享受合表电价;第二种是考虑资源集约使用,规划的车位可供几户业主共享使用,可以自主报装,享受合表电价,但不得接入平台对外使用;第三种是推行统建统营模式,由第三方社会运营单位投资建设,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南通市居住社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安装相关要求的通知》,按不低于规划新增车位10%比例规划公共充电设施,其中5%比例的充电车位与小区改造同步建设到位。公共充电设施委托给具有资质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与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同步设计、施工、运营,并接入相关监管平台。

合表电价:整笔容量账的底座
三种模式里反复出现的关键词是合表电价,这一点决定了账怎么算。居民小区内的充电用电如果按一般工商业电价结算,账单上的单价会明显高于居民合表电价,一台桩一年跑下来差距会被放大很多倍。因此答复把享受合表电价写进了自主安装与共享安装两种模式的适用条件,等于在制度层面给了一条明确的降本路径。对运营方而言,收益模型也随之改变:收入不再是充电电费本身,而是充电服务费与约定分成,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意味着定价的自主权更大,但也意味着必须把计费口径向车主公示清楚。测算项目回收周期时,建议按合表电价加上市场化服务费两项来做,不要沿用工业电价的经验值,否则会把收益估高。容量账与电费账要分开算:容量决定能装几台,电费决定每台跑不跑得动。

共享车位:几户业主共用一组容量
第二种模式是答复中讲得最直白的一种:规划的车位可供几户业主共享使用,可以自主报装,享受合表电价,但不得接入平台对外使用。这么写的理由是资源集约使用——老旧小区新增车位有限,如果每个车位只服务一户,容量很快见底;把一组车位让几户业主共同使用,同样的配电容量就能覆盖更多车辆。需要提醒的是不得接入平台对外使用这条约束,它把共享限定在小区内部,避免演变成对外经营的公共充电场站。落到操作层面,共享车位的分配方式、使用时段规则、充电费用结算主体都应当提前约定,建议由社区或街道牵头,把可共享的车位数量、轮换方式在小区内公示,避免邻里之间为了抢充电位产生摩擦。共享协议写清楚,容量才不会因为纠纷而闲置。

统建统营:第三方投资与10%比例
第三种模式是推行统建统营,由第三方社会运营单位投资建设。答复给出了明确的量化口径:按不低于规划新增车位10%的比例规划公共充电设施,其中5%比例的充电车位与小区改造同步建设到位。这个10%与5%的差别很有讲究——10%是整体规划比例,5%是与改造工程同步落地的部分,剩下的部分可以在后续推进中补齐。公共充电设施委托给具有资质的建设运营单位,与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同步设计、施工、运营,并接入相关监管平台。同步设计施工的意义在于避免二次开挖:管线、表箱与车位规划一次定下来,日后再增加设备就不必重新破路。第三方投资的账算在运营方一侧,土建、设备、平台与运维由其承担,物业出场地与配合,居民直接享受合表电价与服务费收益。

容量确实不够的小区:把统建统服放到周边
并不是每个小区都能在内部解决容量问题,答复对此留了出口:自身客观条件不满足的居住社区推行周边配套充电设施统建统服。这一句的分量很重,它承认有些老旧小区内部既没有可用车位,也没有可增容的余量,硬要在里面做只会陷入长期扯皮。放到周边建站,同样由专业企业统一建设、统一运营,居民步行几分钟就能补上电。对烟台这样的城市来说,这个思路尤其现实:老城区 land 资源紧张,把集中式快充布在小区出入口周边、商场停车场和路边停车位,再通过分时共享向居民开放,往往比在内部反复开挖更省事。周边统建统服要提前算清的是服务半径与夜间照明,避免建好了却无人使用。

物业与业委会的位置:图纸、勘查与授权
三种模式能不能落地,物业与业委会的配合是绕不开的一环。答复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在接到业主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安装申请之后,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办理;在安装过程中督促物业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安装结束后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加强日常监管。答复还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经业主大会授权,利用小区公共停车位建设相对集中的公共充电设施,这条授权路径正是公建桩模式能够合法进场的依据。落到日常管理,建议把申请登记、资料提供、勘查配合、竣工监管四个环节做成固定流程并公示时限,把容量测算表和配电图纸一并交给业委会备案。烟台东上新能源在烟台13个区县与300多个小区建立充电合作,采取零投入共建、按约定比例分成的模式,物业只需出场地与配合。

原文来源: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58号建议的答复(关于科学安全推进老旧小区新能源充电桩安装的建议)

老旧小区充电这笔账,先选模式再算容量,通常比先挖地增容划算得多。合表电价、多户共享、第三方统建,周边配套兜底,四条路各有各的适用条件,核心是提前把电费口径、容量归属和运营责任写清楚。烟台东上新能源与东电汇充提供台区容量测算、集中表箱方案与全托管运维,咨询电话133-9535-8768。模式选对了,容量不够的矛盾也就不必全靠增容去硬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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