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转供电一度多加一毛八:电费与账单怎么合规
一度电多收一毛八,看起来不起眼,年头一长就是一笔不小的账。江西兴国县市场监管局在一次针对商业综合体、物业小区等转供电主体的拉网式排查中,发现某物业公司向充电桩经营者收取的电费单价明显高于政府规定的目录电价,最终认定其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责令限期全额退还多收的电费。这个案例之所以值得社区充电从业者反复琢磨,是因为它几乎完整呈现了转供电环节最容易踩的两条线:加价,以及不公示。一度电只差几分钱,乘上整年的充电量就是一笔看得见的损失,这也是这个案子被反复提及的原因。这条分辨清楚了,才谈得上后面具体的整改与防范措施。
今年7月,该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商业综合体、物业小区等转供电主体进行“拉网式”排查时发现,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的小区存在电费收取异常——部分商户电费单价明显高于政府规定的目录电价标准。进一步调查发现,该物业公司以“场地费”“电力损耗费”“日常安全维护费”等名义,在向充电桩经营者廖先生在内的商户转供电过程中,擅自叠加收费。经核实,兴国县供电公司向该物业公司供电电价约为0.62元/度,但该物业公司实际按0.8元/度向廖先生收取电费,每度电多收0.18元,且未向商户明确公示电费构成及政策依据,导致廖先生电费成本额外增加近9829.62元。执法人员立即对涉事物业公司立案调查。经查,涉事物业公司未严格执行国家及江西省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政策要求,在向终端用户转供电时,通过拆分收费项目变相提高电价,属于典型的“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不执行政府定价”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对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普法教育,明确告知其违法性质及整改要求:一是立即停止违规收费行为,二是全面梳理转供电用户电费收取台账,三是限期全额退还多收的电费。
转供电为什么容易出问题
所谓转供电,是指物业或产权单位从电网企业按关口计量趸购电力,再向内部商户、业主或运营企业转供。由于中间多了一层,目录电价与实际收取价之间就可能出现缝隙。这个案例里,供电公司向物业公司收取约0.62元/度,物业向充电桩经营者收取0.8元/度,中间的0.18元被包装成场地费、电力损耗费、日常安全维护费。问题并不在于这些成本是否真实存在——损耗和管理确实会发生,而在于它们不能被塞进电费里一起收。法律规定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应当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而不是加价。这个差值看似微小,但按一台社区充电桩全年几万度的用电量推算,累计起来足以影响项目的回收周期。
两条红线:加价与不公示
执法部门的定性是双重的。其一是实体违法:通过拆分收费项目变相提高电价,属于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不执行政府定价。其二是程序违法:未向商户明确公示电费构成及政策依据。很多物业以为只要名目写得清楚就没事,实际上即便损耗确实存在,只要被摊进电价而不是另外议价,性质仍然是被认定为加价。反过来,把费用项目公开摊开、经协商另行结算,才是合规的做法。这两条对应的法律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最稳妥的做法是把电费科目与所有经营项目一律分开清算,让每一笔钱的来龙去脉都能对得上账。
对充电桩项目的直接影响
充电类账单最好操作的方式,是把电费与服务费彻底分开。多数地方的做法是:充电电费严格执行政府定价的合表电价或对应目录电价,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确定并在充电场所和计费软件上分别公示。两笔钱分开计费、分开扣费,用户能逐笔核对,物业也能自证清白。案例中的公示牌把电价0.62元/度、服务费0.1元/小时写得很清楚,问题出在实际按功率分档折算后的执行价高于公示标准——这同样构成价格违法。所以公示必须与实际计费逻辑一致。公示口径与实际计费逻辑必须完全一致,按功率分档折算后的实付金额也应能在账单上原样显示。
物业的三个自查动作
办案人员给出的整改要求其实可以当作自查清单:一是立即停止违规收费行为,二是全面梳理转供电用户电费收取台账,三是限期全额退还多收的电费。落到日常管理,物业至少要做到:向终端用户明示执行的电价类别与单价,把公共用电与损耗走公共收益或服务费科目结算,不得叠加到电价上;建立电费台账并与电网企业单据逐笔比对;涉及场地占用的一律走场地服务费合同,与电费分账开票。这三步做完,大多数风险就消失了。台账应逐项对照电网企业出具的单据,价格政策每调整一次就要重新核对一次执行标准。
社区充电方如何自我保护
对进场建设充电设施的运营企业与业主而言,同样有功课要做。签约前先确认小区是电网直供还是转供,转供时要对方出示电价依据与结算方式,并要求在合同里写明电费执行标准与服务费的计费办法。进场后在桩体、场站与小程序上同步公示,做到线上线下一致。烟台东上新能源的社区项目均采取独立计量、平台对账的方式,充电桩用电单独装表或分路计量,每一笔订单可回溯,与物业按20%—30%的约定比例结算收益,服务网络覆盖烟台13个区县、与300多个小区建立充电合作。涉及场地与合作分成的,务必签书面合同并按规定开具票据,口头约定在核查面前是站不住的。
原文来源: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作为除电费积弊 锦旗致谢显为民初心——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精准整治转供电违规收费获群众点赞
电费是最敏感的一笔钱,公示清楚了,很多矛盾就少了一半;反之,藏在名目里的加价迟早会被翻出来。烟台东上新能源与东电汇充在社区充电项目中执行独立计量与分账公示,相关安排可拨133-9535-8768咨询。电费与服务费分账公示,是保护物业也保护业主的双向安排。把电费与服务费分账公示,受益的其实是物业和业主双方。
烟台各区县充电桩服务
东上新能源(东电汇充)在烟台以下区县提供小区充电桩、电瓶车充电桩与充电车棚的勘察、安装、运营与运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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